不久前看了电影<Mister Lonely>(孤独先生),电影里讲一个除了模仿麦克杰克逊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些什么的人,跟随着感情,来到一个一群以模仿为生的人的世界,在那里的所见所闻所感和一场生离死别,又带着他回到巴黎,依旧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些什么,但他知道自己再也不愿意模仿麦克杰克逊……电影有些诡异,看完也没太明白具体在表达什么,只是觉得每个人不管披着什么样的外衣,试图让自己看起来是米高基逊、卓别林还是玛丽莲梦露,他它她要面对那些喜怒哀乐终究属于那个真正的自己……看完这部诡异的电影后第二天一早听到了麦克杰克逊的死讯,越发觉得很诡异,说起迈克尔杰克逊,觉得他是一个很有悲剧意义的人,天王一样的明星晚境却落得一个笑柄的境地,无论是Eminem还是南方公园都以他为话题来讽刺戏谑,而他的鼻子和皮肤癌,则是晚期人们还关注他的唯一东西,前段时间在听到他皮肤癌的消息后,又看到他要开50场演唱会,一度怀疑50场这样的天文数字他能否支持下来,现在他终究没能再站上舞台,也便有点明白了,他那时侯也许是明白自己时日无多,想要把最后一丝力气用在能让他显得最最辉煌的舞台上吧,Blood on the dance floor,可惜造化弄人……我不算是他的死忠Fans,但是那首Stranger in moscow却是多年来的最爱,陪着我渡过了快乐的高三时光,若有所失的大学时代还有那一段又一段寂寞又漫长的旅途……不知道真正的杰克逊到底是怎样一个人,但在这首歌里我却听到的是渗入骨髓的冷和孤独,也许这就是他的内心吧,就象那部电影的名字Mister Lonely,孤独先生……现在徘徊在莫斯科的陌生人终究是离开了这个孤独和冷的地方,他回去的地方应该不再孤独,应该是这样的……One Love, Peace!
欧洲的几天大都斜风细雨,西安的天空原来也在淅淅沥沥,一个冬天没等到的雨水,大概是在这几天报复性的全泼下来了吧。回来了两三日,但生物钟还是慢那么几个小时,终日有些疲倦但入睡还是困难,拜长途飞机所赐,脖子一扭噼里啪啦乱响,腰也很不自在,出差这事对我来说越来越觉得是受罪,话虽这样讲,大概要不了多久就又得出发了,长嘘短叹还是成了那句法国老话 C'est la Vie~(This is 命~)。说起法语,这次回国途中“路过”了巴黎,初到花都,城市建筑的美丽名不虚传,只是满街接踵摩肩看起来比白人还多的黑人与阿拉伯人让人困惑究竟是身处西非小国还是北非重镇,而车不让人又四处塞车的样子则让我提前回到了古城西安,至于地铁里为逃票使出各种招数的法国口音人民、终日在街头徘徊的东北口音大姐(职业自己体会)和香街上的东北口音骗子,则实在算是意外的惊喜了……也许是之前一站是动不动就问人Alles in Ordernung(一切都在秩序中吗?)的国家,对比之下,眼中这喧闹而又繁荣的巴黎,实在和传说中的浪漫之都或者《巴黎,我爱你》离得太远……欣慰之处是有幸去了巴黎东部的公墓,好心的肯说英语的法国太太带我找到了我要找的人,他长眠的地方小而简单,那位太太告诉我Big people's place is usually simple , rich peple have big and luxury ones (大人物的地方通常很简单,有钱人的又大又豪华),站在那里,想到自己来到了他生活的城市,走过很多条他从前走过的街道,觉得这躺小小的“路过”就变的格外美好了。
因为住处有酒吧和小小的游乐场,每到周末就会有NDOLA城里的大人带着小孩来这里消磨一些时间,大人们喝酒聊天,小黑孩们在游乐场里玩耍,我每个周末都跟这些小黑孩们一起玩,虽然赞比亚的官方语言是英语,但是母语却并非如此,因此跟小黑孩们沟通主要是靠足球,但也有例外,比如我的小伙计Dennis Vasulic也是这群小黑孩里的一个,他就不会说赞比亚的奔巴语而讲一口地道英语,其实说他是小黑孩也不尽然,因为他跟奥巴马一样是混血,他的爸爸是在赞比亚工作了十九年的捷克人,他的妈妈是赞比亚人。说起这个碎崽儿,非常人精,比如有一天非拿根棍让我帮他在转椅下边找他几个星期前丢的乒乓球,我懒得找说"it's just a pingpong ball, just forget about it~~"(不就是个乒乓球么,别找了),他就很失落的一个人坐在转椅上面对着草原上的落日伤感的说:“No, you don't understand, it's from my love"(不,你不懂,它是我的至爱送给我的),当时听的我喷了一地芬达……丫今年才六岁…据Dennis父亲说,他马上要带着Dennis回捷克定居了,我笨想既然奥巴马能成为美国第一个混血总统,那么将来某一天这小伙计Dennis应该也能在布拉格城堡里上班吧,希望那个时候他还能想起来曾经有个非常帅的东方老伙计跟他一起找过乒乓球吧~^_^